辽宁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,成立于1991,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0号,(一)加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之间的联系和协作,探讨老科技工作者的特点及其协会的活动、发展规律,沟通信息,交流经验,促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健康发展(一)加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之间的联系和协作,探讨老科技工作者的特点及其协会的活动、发展规律,沟通信息,交流经验,促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健康发展(二)组织老专家参与我省科技与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,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,向政府部门提出决策性的建议和意见。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考察、决策论证、调研咨询、科技开发、工程设计与监理、新技术推广、科技及经济建设项目评估和技术攻关等活动(二)组织老专家参与我省科技与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,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,向政府部门提出决策性的建议和意见。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考察、决策论证、调研咨询、科技开发、工程设计与监理、新技术推广、科技及经济建设项目评估和技术攻关等活动(三)发动老科技工作者面向贫困地区,积极开展服务“三农”工作,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(三)发动老科技工作者面向贫困地区,积极开展服务“三农”工作,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(四)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优良传统和专业特长,广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,重点是面向青少年、面向农村、面向城市社区,开展普及科学知识工作,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做出贡献(四)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优良传统和专业特长,广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,重点是面向青少年、面向农村、面向城市社区,开展普及科学知识工作,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做出贡献(五)兴办与章程宗旨相符合的科技、经济、医疗、卫生、保健、教育等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经济实体,须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。依法经营、自负盈亏、照章纳税。增强经济实力,促进老科协事业的发展(五)兴办与章程宗旨相符合的科技、经济、医疗、卫生、保健、教育等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经济实体,须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。依法经营、自负盈亏、照章纳税。增强经济实力,促进老科协事业的发展(六)组织老科技人才资源的开发活动,向国内外举荐老科技人才,为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才华再做贡献创造条件(六)组织老科技人才资源的开发活动,向国内外举荐老科技人才,为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才华再做贡献创造条件(七)面向老科技工作者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定工作,为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才华创造条件(七)面向老科技工作者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定工作,为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才华创造条件(八)表彰奖励为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的老科技工作者,弘扬“开拓、奉献、求实、创新”精神(八)表彰奖励为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的老科技工作者,弘扬“开拓、奉献、求实、创新”精神(九)开展同国外及港、澳、台老科技工作者及其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活动(九)开展同国外及港、澳、台老科技工作者及其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活动(十)关心和维护老科技工作者及其团体的合法权益,反映老科技工作者的要求和建议,努力建设老科技工作者之家(十)关心和维护老科技工作者及其团体的合法权益,反映老科技工作者的要求和建议,努力建设老科技工作者之家。